2008年12月18日

Gordon's Cookalong Live

來到 UK 以後,雖然對於電視節目裏的對話一知半解,但是在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下,也跟著看了一些 UK 熱門的電視節目,包括 Strictly Come Dancing 和 The X Factor;其中我最愛看的是週五晚上九點到十點 Gordon Ransay 的 Cookalong Live。

Cookalong 是一個現場直播節目,電視上除了可以看到站滿整個攝影棚的觀眾、還有大約二十來個與現場連線的 UK 家庭,跟著 Gordon 一起做菜。節目中還會安排 Gordon 跟連線觀眾對話,詢問觀眾的成果和進度。

這個節目每一集的目標,是教觀眾用一小時的時間,做出三道菜,包含前菜、主菜和甜點。每道菜做完以後,還有一小段 catch up,讓跟不上速度的觀眾可以回顧複習。 這個應該是這個節目跟 台灣烹飪節目最大的差別。Cookalong 所教的菜色作起來都不難,所用的材料和廚具,也都是一般市場上買的到、一般家庭裏會用到的不像台灣的烹飪節目,好像不用高難度的技巧和材料,就無法顯示主廚的厲害。

現場做菜的節目當然少不了現場來賓。節目中的廚房設計,是一個到腰部高的料理台,上面備有各式刀具、材料、瓦斯爐和食物調理機;料理台構成一個圓圈,最後面的出入口左右各有一個冰箱;現場來賓用的是左邊的區域,Gordon 用右邊的廚具。現場來賓多半是 UK 的藝人,但我都不認識。雖然教的菜色都不會很難,但是職業主廚的速度,一般人還是跟不上,所以常常可以看到 Gordon 到現場來賓那邊幫忙。

每道菜中間還會有 Gordon 到異國餐廳實習的短片,包含了中式拉麵、日本壽司及印度餐廳等。此外,還有 Gordon 挑戰其他廚師或藝人的短片。

不過在來到 UK 之前,我並不知道有 Gordon Ramsay 這麼一個知名的廚師。我所熟悉的是另外一個知名的英國主廚 Jamie Oliver;因為在Taiwan 的時候,常看他在 Discovery 的節目。

這兩個 chef 除了上電視做節目、經營餐廳以外,也寫書。他們寫的書在 UK 經常是是排行榜上的前幾名。最近在 tesco 可以看到 Gordon Ramsay 的 Cooking for Friends 和 Jamie Olive 的 Ministry of Food。

高收視率的烹飪節目、非常暢銷的烹飪書籍。從這些現象來看,實在很難理解,為何 UK 以食物難吃有名。如果說,British 對於烹飪興趣如此之高,何以英國最知名的「美食」居然是 fish and chips?

2008年12月16日

Belford M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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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門打開就是一條長長的樓梯,引我們直上二樓。樓梯的右邊是客廳和廚房,左邊是兩間臥室。

這一條街叫做 Belford Mews;之所以叫做 Mews 是因為這一排屋子以前都是 Mew,馬廄。一樓的馬廄現在多半當成車庫使用,二樓的屋子,以前應該是給馬夫住的,現在就改裝成 flat 居住。

屋子裏該有的都有:有暖氣、現代化的浴室和廚房、Internet 和電視。不過因為是近百年前興建的屋子,水管很老舊。晚上暖氣全開的時候,可以聽到水管因為熱漲冷縮發出的金屬摩擦聲。窗戶是單層玻璃、木頭窗框;伸手靠近窗戶時,可以感覺到外面攝氏十度的冷風吹進屋子裡。

這就是我們在 Edinburgh 住的第一個地方。

如果要用在 Taiwan 買房子的標準來 Edinburgh 找房子,會非常困難;符合 Taiwan 居住標準的公寓,在這裏的租金可能是一般市場價格的 130% 以上。Edinburgh 市區的屋子,多半都像是我們剛開始住的這個 serviced apartment:水管老舊,單層玻璃、木頭窗框;如果在 New Town,很多三百年前興建的舊公寓,因為無法整修埋設熱水管,只能用 eletric heating;有些天花板高度在三公尺以上,在冬天更覺得寒冷。

這都是因為 Edinburgh 市區,包含城堡、Old town 和 New Town,都是 UNESCO 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古蹟。New Town 是在大約十八世紀前,由當時知名的建築師整體都市規劃興建的市區。因為市區喬治王時期興建的建築物保存良好,都市規劃成功融入綠地和建物,對以後歐洲其他都市的規劃有重大影響,所以被 UNESCO 列入世界文化遺產。住在這樣的房子裡,就算想要簡單的把窗戶換成雙層玻璃和現代化的氣密窗,以節省暖氣費用,也需要取得 City Council 的許可,變得非常的困難。

一開始要在這裡找房子的時候,不知道這樣的情況,用一般市場上的租金和台灣房子的標準來看房子,結果符合條件的房子都是在郊區,最近三十年興建的「新屋」。

2008年12月7日

Urban fox

來到 UK 之前,對於英國的狐狸沒什麼認識,只知道前幾年工黨主導的國會,通過新法案禁止獵狐,引起英國社會上很大的爭議。傳統的英國仕紳和地主認為獵狐是英國傳統的一部份,而且英國狐狸的數量相當多,並沒有需要全面禁止獵狐;但城市裡新生的中產階級對於這類的「傳統」不怎麼認同,只覺得這是上流社會的一項「野蠻」和不人道的習慣。

在 London 的語言學校每週三下午都會安排到 House of Parliament 或 Greenwich 參觀。我去的時候運氣還不錯,House of Parliamnet 的 Tour Guide 非常盡責,在解說的時候又特別舉了這個例子,來說明下議院和上議院的差異。下議院 (The House of Commons) 的 MP (Member of Parliameent)是民選的,代表英國國內的主流民意,上議院 (The House of Lorads) 的議員,主要是代表傳統上流仕紳的貴族、法官、主教組成。禁止獵狐的法案在下議院通過以後,被上議院形式上駁回,下議院再次投票通過禁止獵狐。

但是直到這個時候,我都還不知道有所謂的 urban fox。

一次在語言學校吃飯的時候,一個德國人說他早上到公園慢跑,碰到這裡有名的 urban fox。語言學校的老師說,英國的狐狸很多都已經適應的都市的生活,在垃圾堆裡翻找食物,或者是獵食公園裡的小動物。這時候,我也很想看看英國的 urban fox

在 London 的最後一個星期,終於看到 urban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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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我一大早五點多就離開 Homestay,要到 Heathrow 接機。在清晨五點多從 Streatham Hill 到 Heathrow 非常麻煩:我要先走路到 West Norwood Station 搭公車,在 London 市區轉另一班公車到 Padditon Station,再搭 Heathrow Express。

從 Streamham Hill 走路到 West Norwood 大約要 15 min。這一帶是住宅區,全部兩層樓的 House,前後多半都有院子。平常天黑的時候,因為路上看不到什麼行人,走起來已經有點毛了。在清晨五點多,天色還是全黑,走起來更是讓人不安。可是我看到的不是人,而是遠處有一對像貓一樣,在晚上會反光發亮的眼睛。

這隻狐狸大約有中型狗的大小;它從路邊停車的空隙中探頭出來看著我,好像我打擾了它的進餐時間。我遠遠的看著它,沒有理它,繼續往前走。狐狸又轉頭繼續往前走了幾輛車的距離,再回頭看著我,想看看我是不是繼續往它的方向過去。

我還是沒理它。

它於是穿過馬路,到另外一邊人家的院子裡,探頭出來看看我沒有停下來的打算,轉頭從前院裡穿過去,到後院去了。

我回去的時候,和 Homestay 的媽媽提起我今天終於看到英國有名的 urban fox;她說十年前她剛搬進這間屋子之前,這間屋子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人住了。有天晚上,她正在廚房裡做早餐,回頭一看,有隻狐狸把前腳搭在窗台上,從窗戶裡探頭看屋子裏的人,隨後又消失在院子裡。

此後,她再也沒有在屋子或院子裡看過狐狸,可能是知道這房子有人住了吧!

2008年10月4日

From West Norwood, to London 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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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住的 Streatham Hill 到 language schoold 所在的 London Bridge,最快的方法是搭火車。搭火車要先走路 15 分鐘,經過一大片安靜的住宅區,然後到 West Norwood Station 搭火車到 London Bridge Station,時間大約需要 30 分鐘。

當然我也可以搭 tube 到 London Bridge,不過最近的 underground station Streatham Hill 比 West Norwood Station 還遠,再加上轉車的時間,其實並沒有比較快。而且,West Norwood 到 London Bridge 的火車班次相當密集,大約不到 10 分鐘 就會有一班到 London Bridge 的火車。

因為習慣在台灣從頭到尾只有一條火車路線,剛到這裡時很難想像從 West Norwood 到 London Bridge 的火車,居然可以有各種不同路線走法:有一條往東經過 Gipsy Hill 轉北向到 London Bridge,另一條往西經過 Tulse Hill 後轉北向到 London Bridge。大部分由 West Norwood 到 London Bridge 的火車都是由 London 市中心另一個重要的火車站 London Victoria 發車,經過這個地區以後,繞回市中心的 London Bridge Station;不過假日的時候,也曾見 London Bridge Station 發車,經過這地區繞一圈回到 London Bridge Station 的火車。

West Norwood 位在 Zone 3,距離市中心其實不算近,搭火車需要 30 分鐘才能到 London Bridge,早上搭火車進市中心時可以發現,其實大多數的乘客都在 Zone 2 的車站上車。其中很多人都是西裝筆挺,猜想應該是在 City 上班的人。因為從 London Bridge Station 出來,經過 London Bridge,就到 London 的金融中心:The City。(英國新聞提到 The City,就和美國新聞提到 The Wale Street 一樣,泛指金融業)

London Bridge 是個很古老的車站,建於 1836;West Norwood Station 及這條鐵路則是建於 1856。依據 wikipedia,之後的 40 年間,這個地區原有的花園和大莊園,都被剷平改建為一棟棟通常為兩層樓高的 house (Terraced or Semi-detached)。但是在二次大戰其間,很多 house 都因嚴重損毀而重建。據 Homestay 的媽媽 Claudia 說,她們所住的這棟 house 約建於 1930 年代;往 West Norwood Station 的路上,也有一棟 house 上面標示 1893,似應是其完工年度。

Terraced house 通常是指一列造型設計相似的 house,在維多利亞時代(1837-1901),這種房子通常是紡織業的工人所居住。所以也許可以推測,在 West Norwood Station 建立之後,這個地區所建的 house,是供在 London 市中心紡織業工作的工人居住,如今隨著 UK 經濟型態變化,Southern London 這一帶,已經成為 The City 和市中心其他行業員工居住區。

在五色鳥的「扁平的倫敦市景」中,也提到倫敦市中心少有高樓大廈,大多數的人都是居住在郊區的 house,搭乘 underground、公車或火車進城。很難以想像的是,經過將近 200 年,UK 經濟型態變化如此之大,但 Londoner 居住和通勤的方式,居然沒有什麼改變。150 年前居住在此的紡織工人,走路到 West Norwood Station 搭蒸汽火車到 London Bridge Station,到市區的紡織工廠工作。如今居住在此的 Londoner,則是走路到 West Norwood Station,搭乘電氣化火車,一樣到 London Bridge 轉乘其他交通工具到市區上班。也因為如此,London 市中心也才能維持 19 世紀的風格。

就這點來看,London and Londoner 的確和世界上其他大都會及其居民有所不同。不知道這是英國特殊的傳統呢?還是 British 獨特的堅持?

2008年10月2日

Walk across the street

來到 UK 也已經三個星期,但是都沒有寫下什麼心得,部分原因是因為上完整天的課實在有點累,另一方面當然還是懶。在這裡看到的許多新鮮事(就 British 看來當然一點也不新鮮),從自己的背景和文化來解讀,很自然地會有些從自己的背景和文化出發的觀點。但是既然要在這裡待上一段時間,我也盡量避免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事情,所以反而沒有特別的感想。

離開台灣之前,LTK 說:去到英國,過馬路要遵守紅綠燈哦!我自然的反應是,UK 是這樣的先進國家,過馬路遵守交通號誌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吧!

不過,來到 UK,才發現其實不然 (因為還沒去過其他的大城市,所以不確定這是不是 Londoner 獨有的壞習慣)。

在這裡行人基本上行人還蠻受尊重的,大部分的車輛都會禮讓行人。行人要過馬路也很方便,路上每隔一小段距離,就會有行人穿越的紅綠燈,按下按鈕,等個半分鐘,甚至不用半分鐘,就有綠燈讓行人穿過馬路。不像台北,相同的號誌,往往讓人等到不耐煩。

但是...見到「但是」,應該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在 London,「大多數」行人,是根本不理會紅綠燈的。很多人會按鈕,但是只要馬路上沒有車,就會見到一大群人逕自穿越馬路。就我個人的經驗,這奇特的現象,在世界上僅出現在另外一個城市:北京。

我本來以為這是因為 London 有很多外國觀光客,而不遵守行人交通號誌的,應該是這些外國觀光客吧!因為我也沒辦法分辨到底哪些人是 British,哪些人不是。不過中午吃飯的時候,見到 landuage school 的老師帶領著大家穿越馬路,我才發現,這並不是外國觀光客的壞習慣,而是 Londoner 獨特的交通方式。

為什麼 Londoner 會不理紅綠燈逕自穿越馬路,實在是一個謎。因為這裡的行人交通號誌之多,行人交通號誌之方便,實在難以讓人想出非要在紅燈時穿越馬路的理由。也許這個現象跟紅色雙層 Bus 還有 Red Phone Booth 一樣,沒有理由,只是 British 另一個不為什麼的特異習慣。

2008年9月18日

Lost the Luggage

雖然說很早就聽聞 Heathrow 機場很容易丟掉行李,但是從來不覺得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不過,這次掉了行李,其實是香港機場的失誤,不能算在 Heathrow 的頭上。

從 Immigration 出來,雖然僥倖逃過 X 光檢查,但是因為抵境旅客太多,光在 Immigration 排隊就花掉一個多小時了,等到我要提領行李時,地勤已經把轉盤停下來,所有行李都丟在地上。我在地上到處看了看,都還是沒有發現我的行李,這下知道糟糕了,掉行李的事情居然落在我頭上。於是我又到旁邊其他的轉盤看看,看看是不是也許地勤人員放錯了,卻都還是沒有發現。只好到旁邊的國泰窗口申報。

國泰航空的人看了我的行李牌,在電腦上查詢都找不到我的行李在哪裡。說起來這點實在很荒謬:為了安全,如果旅客沒有上飛機,行李是必須卸下來的;但是如果航空公司可以根本就不知道行李在哪裡?是不是被誤送到其他飛機上?那如何能夠確保這點能夠確實執行?

國泰的員工讓我填了一份表格,從他們現有的一份圖示中,選一個樣式最接近我的行李,好讓地勤人員發現「不明」行李的時候,可以比對。最後給了我一個 ref number。

從機場到 Homestay,大家都非常 surprise 我丟了行李。Homestay 的媽媽很好心的開車在我到附近的 Tesco and Sainsbury's 買一些衣物和襪子。不過這些超市都只有女性和小孩的衣服,最後無功而返。第二天就只能穿著一樣的衣服去上課,因為我所有的衣服都在丟掉的行李裡面。

第二天中午,在 Language school 附近吃午餐的時候,接到一通香港機場地勤打來的電話,說在香港機場找到了我的行李,沒有行李牌,問我現在人是在台北嗎?這個地勤人員一開始和我講英文,但我聽不太懂他的英文,他也聽不太懂我的英文,講了一兩分鐘以後實在受不了,我就問他,「講普通話可以嗎?」。我告訴他我是搭國泰的班機到 London,而且已經向國泰申報了。我想他應該是根據我用透明膠帶貼在行李上的名片打電話給我的,不然不會連我是搭那家航空公司的飛機都不知道。地勤說,他會再聯絡國泰,看是不是能夠跟著下一斑飛機,晚上到倫敦。

第三天上課的時候,收到 Heathrow 國泰地勤的簡訊:我的行李是搭當天早上的飛機到 Heathrow。我心想,這樣大概又要多拖一天了吧,所以又去了 Marks & Spencer 買了一些衣物備用。

晚上 Homestay 媽媽帶著小朋友去游泳,我在客廳上網的時候,突然有人按電鈴,我想這時候還早啊,還沒到他們預定要回來的時間吧?打開門一看,有個好心的快遞開著小貨車把我的行李送到了!

2008年8月27日

Packing, Moving

本來約好了 16 Aug 要搬家,但是因為 work permit 出了問題,出發時間勢必延後,所以跟 Crwon Van Lines 延後到 25 Aug。

為了這一天,我們在前兩天把家裡所有東西都整理一遍,所有抽屜和櫃子都翻出來,找出需要運到 UK 的東西,堆在客廳。雖然說 Crown Van Lines 的 Tiger 說我們只要告訴他們哪些抽屜或櫃子裏的東西要搬,他們就會把東西搬出來打包,但是因為我們是住在家裡,很多東西是共用的,搬走了老弟大概就難以生存,所以只能一個個處理。

早上 0930,Crown Van Lines 的服務人員很準時的按電鈴,本來跟 Tiger 說我們 B2 的車位可以讓他們停,但是他們開來的貨車太高了,沒辦法開進地下室,所以只能暫時停在附近別人的車位。

Crown Van Lines 的動作很快。打包的方式比想像中簡單:把東西放進厚紙箱,如果有空隙需要緩衝物,他們帶來了一大白報紙(看起來像是白報紙),手裡抓一把,簡單揉一揉塞進去。如果是一些小東西如文具之類的,就用兩三層白報紙捲起來放到紙箱。因為海運需要 7~8 weeks,怕東西在運送途中發霉,他們帶來了幾大袋乾燥劑,封箱之前手裡抓一大把,像是煎牛排時灑粗鹽還是黑胡椒一樣灑在箱子裡!

Crown Van Lines 帶來了印好的貼紙,上面有我的英文姓名和序號,封箱以後貼在紙箱上,並在紙箱上寫上內容物如 Clothes/ Kitchenware等。我看到他們帶來的貼紙總共編號到 40 號,不過我們只用到 19 號,可見我們的東西比他們預期的要少很多。

Packing 只花了一個半小時,最後請 Crown Van Lines 的服務人員幫忙我填寫完成一些 moving 的表格。他說以 couple 來說,我們的東西算是很少的 (不過兩年後要搬回來的時候,應該就會多很多了吧!)。東西運到當地以後,一般來說國際搬家公司都會幫忙拆箱,擺放所有物品(紙箱上其實有 Living room/kitchen/bedroom 格子可以勾選)。

看到最後只用到 19 張貼紙,心裡實在有點不甘心;早知道,就多買點東西讓 Crwon Van Lines 運過去!

2008年8月11日

跨國搬家公司估價

以前只在雜誌、電視和報紙上看過跨國搬家公司仔細打包家具、裝貨櫃運出國的的報導,沒想到這一天居然也會用到跨國搬家公司的服務。

英國的 Michael Gerson 受到 UK office 的委託,要協助我們搬家。Michael Gerson 在台灣的合作廠商「海灣」的工作人員 Tiger 也打電話給我,約好星期三到家裡說明搬家流程,順便估計一下我們所有品項的體積,以報價給 Michael Gerson 及 UK office。

星期三早上 Tiger 很準時的於約定的時間來訪。因為家具還要留給住在家裡的老弟用,而且去到 Edinburgh 要租 furnished flat 所以並沒有要搬全套家具,只有衣服、廚具、書、CD 和一些雜物。Tiger 看了一看,說我們的東西很少,大概只有 6~7 個 cubic meters,不到 UK office 給我們的額度。

為了釐清搬家過程中的責任,保險公司和海灣都不允許我們自己動手打包,我們只要把家裡需要搬走和不需要搬走的物品分開,清楚指示哪些需要打包,海灣的工作人員就會打包裝箱(真是簡單輕鬆的搬家流程啊!夢想中的搬家也不過如此吧!)。如果是衣服之類的,海灣也提供附吊衣桿的紙箱,只要一件件連同衣架吊在箱子裡面即可,也不需要折。

東西全部裝箱以後,送到海灣公司;海灣會依據所需體積打造一個木箱、熱處理後把所有紙箱裝在裡面,然後併櫃海運。大約要 7~8 weeks 才會到達目的地。但受限於台灣法令,海灣必須在我們離開台灣以後,才能夠報關。如果要先打包不送運,海灣會先把東西存放在基隆的倉庫。如果需要早點報關送運,嗯,也有一個小撇步:用先前出國的機票,證明托運人已經出國了(嗯...海關不管這個人是不是後來又回國了...)。

因為我們還沒到 Edinburgh 找房子,所以還沒有確定地址,但這並不影響報關和海運的程序。只要我們確定地址以後,聯絡 Michael Gerson 或海灣,東西就會隨後送達。

最後我們約定 8/16 來打包,只是...work permit 有一點問題...可能又要往後延了。

2008年5月8日

會計師收費標準 金管會不買單

先不論中小型事務所好了,四大在上市櫃公司的審計服務市場裡,應該算是寡佔。

國內的油品供應市場也是寡佔市場,由中油和台塑寡佔。上次公平會因為台塑屢次「跟漲」中油,認為中油與台塑有聯合行為,處罰中油和台塑各 650 萬元,結果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告與中油公司為我國供油市場之寡占事業,而價格僵固性向為寡占市場之經濟行為模式,上開函因此明揭『長期跟隨其他事業調價之行為」並未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規定』」

所以會計師收費標準是民國哪一年制訂的,有沒有會計師收費標準,其實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四大有沒有能力約束旗下的合夥人,不再低價競標。要是四大能跟台塑一樣「有智慧」,今天台灣的審計服務市場,就不會淪為這個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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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收費標準 金管會不買單
經濟日報 2008/5/6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日前會計師公會修改收費標準呈送金管會審核,引發公平會質疑聯合漲價。但金管會證期局表示,金管會是要求公會制訂自律的規範,不是明訂收費標準,除非會計師法有修改,否則要通過的機會不大。
金管會證期局官員表示,會計師公會可能誤會金管會的意思,根據會計師法第10條規定,會計師應依照受託案件所需人力、時間及風險程度,決定酬金的金額或費率,並由各會計師公會擬訂「整體考量事項及不正當方式」,並非「定收費標準」。
會計師法通過之後,各地區會計師公會已開始研擬修改收費標準,雖然目前四大地區公會皆已完成修改作業,但目前只有台北市會計師公會以「收取酬金的應考量事項」為名,率先將收費標準送金管會審核。
不過證期局官員認為,就算建築師法有明訂酬金的收費標準,仍然遭公平會介入,雙方纏訟至今,更何況會計師法並無明文規定會計師公會可訂定酬金標準,金管會若通過會計師公會的收費標準,爭議實在太大。除非會計師法先修法明訂酬金標準,並確認會計師法優先於公平法,否則身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不太可能為會計師公會背書。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呂志明指出,因為公平會擔心有壟斷的嫌疑,因此會計師公費收費標準從79年制訂到現在,長達幾十年都沒調整過。但與國際相比,國內會計師公費明顯偏低,因應這次會計師法的翻修,公會認為應做必要調整,但也只有設立收費的低標而已,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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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收費標準 公平會:違法
工商時報 2008/4/30

【譚淑珍/台北報導】
會計師公會準備在近日向金管會提出會計師公費收費標準,公平會29日特別發函提醒,這個行為可能構成公平法所規範的「聯合行為」,而違反這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千5百萬元罰鍰。
依據公平法:「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與有競爭關係之他事業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就是為公平法第7條所稱的「聯合行為」。
公平會強調,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應由個別事業依據其本身的經營成本及市場供需情況加以調整,不宜透過與其他競爭者協議定價或由公會共同定價的方式決定。

2008年1月17日

《新聞分析》預防地雷股助益不大

前幾期今週刊裡有提到類似的論點:谷月涵說他不久前在台灣動了一個小手術,醫療品質很不錯,與先進國家比起來,價格也很低廉;但是還是看得出來,有很多小細節不如先進國家的醫療品質。他說,高額訴訟賠償會讓不注重品質的 service provider 受到懲罰,整個服務業的品質和價格會提升。不僅如此,還可帶動法律服務和保險業的發展。

不過這和文化差異有關。台灣的老闆,不管是大公司、小公司、製造業還是服務業,普遍還是從 cost down 的心態出發。只要能賺錢,就算是用更低的價格、更低的毛利,都願意去做。至於品質,那就以後再說了。畢竟這麼低的價格、這麼低的利潤,能要求什麼品質?本地的消費者也是同樣的心態,只要價格低,品質差沒有關係。所以大家相安無事。


心態的差異造成品質的差異。美國的方式不見得就是好的方式,台灣的方式也不見得就是壞的方式。只是文化差異而已。這位工商時報記者顯然對這點沒有足夠的認知,以為「只要」有高額賠償,就可以改變一切!此言差矣! 殊不知高額訴訟固然會使品質提升,價格也會大幅提昇,上市櫃公司願意花那麼多錢聘請會計師嗎?

「既然賠償有上限,對投資大眾而言,即意味財報簽證的品質或可信度,恐怕也得打個折扣」這是什麼論點?保險理賠也有上限,對投保人而言,保險的品質或可信度,也要打折扣嗎?

「法令明訂會計師事務所組織方式,將分四種,未來可能導致本地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大者恆大,對促進競爭,並沒有幫助。」這位大記者顯然不知道,無論是過去的八大或現在的四大,都是合併產生的,沒有任何一家事務所是自我有機成長到這麼大的。法令並不會影響競爭,中小事務所想要成長,也可以採取併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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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07/11/28 【黃詩凱】
  
從證期會時代即開始討論的會計師法修正草案,經歷七年,一度在博達案滿城風雨氛圍當中停滯,最後在各方溝通妥協後,昨日終在立院三讀通過。平心而論,修法的結果恐怕是雷聲大雨點小,不論對資本市場的改革,或者會計師角色的調整,實質助益不大。
  
首先,修法增訂賠償條款,企業客戶若出問題,會計師及事務所可能負連帶責任,只是原本無上限的賠償,硬是被遊說擋下來,最後折衷以公費的十倍為限。既然賠償有上限,對投資大眾而言,即意味財報簽證的品質或可信度,恐怕也得打個折扣,或者納入風險評估,以免悔不當初。
 
再者,法令明訂會計師事務所組織方式,將分四種,未來可能導致本地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大者恆大,對促進競爭,並沒有幫助。
  
最後,則是全國近三千執業會計師,在修法過程中,多以利潤至上邏輯爭取自身權益,而非社會大眾的委託人心態。會計師應認知到,隨著資本市場或經濟體成長,自身收入自然增加,既不必急攻非審計業務,也無須擔憂飯碗被搶走,而是理解選擇會計職業,就應負擔相對應的社會責任。但若從整個資本市場的改革觀點出發,法令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對未來充滿地雷的市場,助益不大。台北大學會計系主任薛富井也指出,台灣不像美國,會計師與事務所的整體利益未必一致,會計師加入事務所只是為了「靠行」,內部多半還是各做各的,未來有必要重新考慮事務所控制審計品質的機制,並訂立盈餘分配指標,以降低兩者間的衝突。

2008年1月15日

Deloitte Dumped for 43 Percent Discount. A micro-cap company decides its Big Four auditor is too expensive.

一家市值只有 34 億台幣(US$102M)的美國小上市公司,因為小事務所出價僅有 Deloitte 的一半,決定當掉 Deloitte,改聘用一家 LA 的小事務所負責審計。Deloitte 去年的查帳費用大約是 3 千 3 百萬(US$1M)。

市值 34 億左右的上市櫃公司,是什麼樣的公司呢?以台灣來說,大約是台灣市值一千大排名四百五十名左右,倚天、佳必琪及大毅之類的公司。這樣的公司在台灣一年的給四大的審計公費可能連 5 百萬都不到。就算把物價水準差異考慮進去:假設以美國物價約台灣 3 倍來計算,以該小事務所的收費水準,公費至少也要有 5 百萬以上。但實際上台灣事務所收費比這個小事務所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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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Johnson

CFO.com US

January 9, 2008

When Catapult Communications Corp. made the uncommon decision to drop a Big Four accounting firm in favor of a local, smaller auditor, it also took the unusual step of announcing its reason for the switch: Deloitte & Touche, Catapult's auditor of the past two years, was simply not offering the right price.

By hiring Los Angeles-based Stonefield Josephson, Catapult estimates it will save 43 to 49 percent in accounting expenses this year, off the $985,000 the Mountain View, California-based company would have paid Deloitte for fiscal 2008.

Catapult claims the change in audit firms will create "significant savings ... without negatively affecting the quality of the audit and related services." Considering its relatively small size — $102 million in market capitalization — saving nearly half a million dollars was significant, Catapult's investor relations representative, Leigh Salvo, told CFO.com.

Catapult, which supplies telecom test systems to service providers like Alcatel-Lucent and Motorola, also was attracted by Stonefield's team, service offerings, and background, Salvo said. Practical Accountant ranked Stonefield 67th among accounting firms in revenue last year, with $40 million. The firm has four California offices, one Hong Kong location, and more than 100 employees.

It's not a surprise Catapult was looking for ways to cut expenses. The $39.3 million company reported a 17 percent drop in its revenue for fiscal-year 2007, which it blamed on the consolidation of its customers and increased global competition.

To be sure, Jeff Garrison, Stonefield's president, says cost savings isn't his firm's main selling point. Like most auditors, Stonefield touts its high-quality work. However, he told CFO.com the firm was able to offer a lower rate than Deloitte in part because its partners don't have to deal with as much bureaucracy and can make decisions sooner without having to check in with headquarters.

At the same time, Garrison acknowledges that a regional firm like his does not fit every company's needs. In general, large-cap companies prefer using a Big Four firm, and Stonefield may not have the technical, industry-specific expertise to handle the review of some companies' financials without relying heavily on affiliated firms.

In announcing the change in auditors, Catapult said it has had no unresolved disagreements with Deloitte during its two-year partnership — a fact the accounting firm agreed with in a letter accompanying Catapult's latest 8-K filing. Deloitte did not respond to CFO.com's request for comment by press time.

However, the relationship ended soon after Catapult addressed a material weakness in its internal controls. In its financials for the quarter ended September 30, 2007, Catapult announced it had resolved the outstanding weakness, which resulted in properly classifying variable rate demand notes during the previous year.

2008年1月9日

May 28th: Early morning

今天總算早點起來:05:30。不到六點就出門。總算有足夠時間走到查理士橋。和昨天一樣沿著 Valta River,經過昨天的折返點繼續前進。

這時候太陽才剛從地平線上出來。暖暖的陽光映照在河邊的建築上,看起來特別美。河邊的人行步道在接近查理橋的地方走到了盡頭,我們跟著兩個早早出來溜狗的歐巴桑轉入了旁邊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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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小段路,就到了查理士橋前面的小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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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士橋上幾乎沒有人,只有幾隻鴿子在地上啄食。和昨天下午人來人往的景況差距甚大。早上出來散步的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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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計畫是經過查理士橋,沿著伏爾塔河的岸邊,再經過飯店對面的 Cechuv 橋,回到 Intercontinental Praha。

橋頭邊的住家,有個老太太早上起來澆花。住在這裡應該很吵吧!每天人來人往,觀光客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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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查理士橋,我們進入未知的另外一邊。橋的另外一邊是一條看起來還算熱鬧的街道,路邊有幾家名牌化妝品店,前面則是教堂及小廣場。我們在教堂前面右轉。

右轉以後進入一條看起來比較忙碌的街道,街上懸掛著路面電車的電線。走沒多久,路面電車就從我們旁邊經過,路上的車子也逐漸多了起來,這一區似乎是某些政府機關的辦公區域。我們旁邊多了許多穿著套裝或西裝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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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塔河的另外一邊有一座小山,山上以前有捷克共產黨立的史達林(還是列寧?不記得了)雕像,不過共黨政府垮台以後,原址上立了一個巨型的節拍器。沒錯,就是像彈鋼琴在用的那種。因為河邊的小山,人行步道最後一段離開河岸,繞道山上以後再下來。這一段路上的車子和行人看起來都很少,且看不到伏爾塔河,很難確定走的方向正確與否,老婆不想走山上這一段路,所以我們就提前從另外一座橋回到伏爾塔河邊,回到飯店。

從橋上經過,正巧看到河上有人操著小船在釣魚,真是悠哉得令人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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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飯店,吃早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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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