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

Home Information Pack

英國對於不動產交易資訊,也有跟台灣「不動產說明書」類似的規定,稱之為 Home Information Pack:

1. 除了少數類型之交易外,無論其是否經由仲介交易,所有「住宅」出售時均需備妥 Home Information Pack;
2. Home Information Pack 自房屋開始公開銷售日起生效;
3. 有興趣的買方可向仲介或賣方索取 Home Information Pack ,賣方或仲介可免費或酌量收取影印及郵寄等費用,但不得拒絕提供;Home Information Pack 應於有興趣之買方提出要求內 14 天內提供;除非賣方認為買方1)無足夠財力購買此住宅、2)並非確實對此住宅有購買意願或3)買方並非賣方願意交易之對象。如果買方認為受到歧視或理由不夠充分,可以向當地 trading office (類似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還沒有看 Home Information Pack 的內容,與內政部訂定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否有所不同(因為 www.direct.gov.uk 上面的 Sample Home Information Pack 就長達 60 幾頁;內政部地政司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不過就兩頁而已」)。但就這幾點來看,英國的買方受到更多的保護:至少在簽約之前,就可以看到不動產說明書,而且還可以帶回去研究;而仲介或賣方也沒有理由拒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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