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3日

會計師 律師 建築師 醫師 擬提高收費下限

如果金管會可以「金檢」銀行的「訂價策略」,聲稱自己管的是「風險」而不是「價格」,而公平會不吭一聲。那會計師業何不也自行訂個「訂價策略」,竭誠邀請金管來檢查檢查?

成本不同,價格自然不同。現在國內法令規定繁瑣,審計及會計準則亦日趨複雜,審計公費卻不見提升,與中國或香港比起來還低了一截,如此如何可能提升審計品質。畢竟服務業不同於製造業。會計師業最大的「原料」成本就是人力,遵循法令及準則的成本越來越高,這可不是什麼「製程改善」、「流程改善」就可以降低成本的。

公平會真是管太多,而金管會真是管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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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律師 建築師 醫師 擬提高收費下限
2007/3/13 工商時報 楊穆郁/台北報導

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四種專門職業的公會,日前舉行「四師聯誼會」,有鑑於行業別的特性,對於公平交易法上規定不得訂收費下限的規定,「四師聯誼會」達成共識,將建請政府修改法令,放寬對設定收費標準的管理,以避免惡性競爭,進而影響執業品質。

「四師聯誼會」共同認為,專門職業和一般銷售商品、貨物不同,有必要維持一定品質,不宜流於殺價競爭,因此,各公會訂定收費標準、或設有收費底限,並非為了壟斷、聯合哄抬價格,而是為了避免一味殺價的惡性競爭。

會計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敏弘表示,會計師公會原本訂有「會計師會員收費標準」,並規定對收費較收費標準下限低太多者,將移送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然而卻被告到公平會,認為有違公平交易法。

林敏弘表示,主管單位要求會計師簽證必須維持一定品質,而且最近幾年新會計處理準則公報不斷推陳出新,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法令修正案,對會計師查核工作的要求越來越多,若不維持一定的收費水準,是很難維持會計師服務品質的。

林敏弘表示,專門職業的執行不比商品銷售,可以開放業者全面性的價格競爭,尤其會計師的服務品質,攸關企業財報的品質,會計師的工作,基本上是在為資本市場和工商環境把關的,如果會計師公費也毫無管制的任由市場機制決定,則殺價的最後發展,必然很難維持良好的執業品質,最後受傷害的還是社會大眾,進而影響會計師的聲譽。

基於行業特性及服務品質的考量,四師聯誼會決議,將建請政府對於專門職業的執業收費標準,可授權各公會進行某種程度的規範。

林敏弘另外表示,四師聯誼會也擬建議,對浮動薪資的行業之勞退金提撥,可以每月按實際提撥情況彙總申報即可,不必每當提撥比率有變動時,即必須先向勞委會申報,因為浮動薪資者,每月薪水是視業績好壞而變動的,不可能每月按固定比率提撥退休金。

公平會:聯合行為就不行
譚淑珍/台北報導

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四師有意透過修法程序,提高最低收費標準,以抑止惡性競爭,公平會發言人林益裕指出,公平法是鼓勵競爭,也不允許聯合行為,即使是透過修法的過程,他也說,公平法為特別法,依據公平法第四條規定,任何法若抵觸公平法,是優先適用公平法,也就是說,無論用什麼方法,就是不能有聯合行為。

有關各別行業間訂價的問題,林益裕說,公平會通常透過主管事業機關反應,反應的立場,也是從鼓勵競爭的角度,要求自由訂定價格。鼓勵競爭、定價自由都是公平法立法的宗旨,因此,任何抵觸公平法的行為,公平會都不會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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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定價政策 將列金檢重點
2007/01/22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政策決定從五月一日起,將金融機構放款定價政策列金檢重點,一旦被查獲未依資金、損失等成本訂定放款利率,將被處分,這項新措施將對企業、不動產及消費性放款等產生重大影響,尤以目前利率水準偏低的房屋貸款將首當其衝。

力霸風暴引爆的中華銀行弊案,凸顯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仍待加強,為使銀行落實風險評估,金管會決定要求所有金融機構採行放款定價政策,適用對象包括銀行、保險公司及信合社,範圍則包括企業放款、聯貸、房貸、汽車貸款及不動產等放款業務。

最近幾年因市場資金充裕,房貸利率惡性殺價嚴重,在低利刺激下,購屋住宅貸款迅速攀升,去年十月底占放款總額比重已高達百分之廿六。新措施將使銀行經營更加穩健,但短期內也將衝擊房貸市場,會否進一步影響房地產市場交易,值得觀察。

這一、兩年受雙卡呆帳等因素,銀行獲利大幅縮水,去年十一月底有廿一家虧損,金管會官員表示,銀行獲利持續縮水,除未擺脫雙卡呆帳陰影外,銀行不惜成本在房貸等授信業務上殺價競爭,也是原因。原本金管會有意藉由銀行公會自訂規範方式,推動放款定價政策,結果引來外界質疑此舉是否有聯合行為之嫌等誤解,金管會決定自行透過監理措施推動。

根據金管會這項規定,金融機構應參酌可貸資金成本、營運成本、預期損失、金融市場資金現況及其他經營策略考量等因素,訂定合理的放款定價政策,董事會並應定期審視、檢討。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單位也應將執行放款定價政策情形,納入查核項目。

金管會說,一旦發現金融機構未依規定辦理,如放款利率的訂定未合理評估成本,以壓低利率搶業務時,將予以處分。如果被發現預期損失的成本有低估時,金管會還可能要求金融機構增提損失準備。 【2007/01/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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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管的是風險 不是價格
【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

一度引發爭議的金融機構放款定價政策,終於要在5月1日上路,這項強化風險管理的新監理措施,不但會影響市場利率,風險成本相對高的弱質金融機構,將更難生存。

金融機構是經營信用的行業,風險當然是最重要的成本,但因風險不易預測,部分金融機構為求達到業績或考慮其他因素,很容易忽略風險。

中華銀弊案暴露銀行對關聯戶授信集中,引爆的嚴重問題,是沒有做好風險管理的活生生教材,近年來金融機構拚命衝刺雙卡業務,被雙卡呆帳拖累,也是忽略風險的結果。

這種不管風險的經營模式,最近似乎有移轉到房貸市場的隱憂,房貸利率惡性殺價嚴重,為整頓市場秩序,金管會決定推動金融機構放款定價政策。

這項政策最初委由銀行公會研議時,一度因誤解引來聯合行為等爭議,但定價政策只是一個機制,既是依各銀行不同成本訂出的合理利率,最後價格當然也有所差異,這項監理措施管的是「風險」,不是「價格」。

體質好的銀行,因風險管理佳,可能的損失成本低,資金成本也少,訂出的合理利率水準,相對就低。反之,體質較差的銀行,因風險管理不佳,可能的損失成本原本就高,從市場取得的資金成本也高,在各種成本墊高情況下,訂出的合理利率水準,當然比好銀行訂的利率來得高。

在一高、一低情勢下,這項新的措施,將使弱質金融機構失去市場競爭力,好銀行、壞銀行,更加兩極化,加速體質不佳的金融機構與其他機構合併或退出市場。

監理機關在整頓市場秩序之餘,在金融機構退場機制上應有更充分的準備與因應,讓沒有競爭力的金融機構能順利退出市場,不能再發生爛攤子丟給國庫,由全民埋單的情況。 【2007/01/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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