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解租屋亂象 陳節如提租賃專法

不知道立委為什麼現在才想到。台灣的租屋完全沒有在管理,什麼樣的房子都可以租,房東也完全不需負任何法律責任或義務。如果參考英國的規定:

- (蘇格蘭)租屋要向市政府登記。未登記就出租房屋是「犯罪行為」
- 房屋必須符合政府訂的瓦斯和電氣安全規定,所以房東通常每年會請人來檢查一次瓦斯、電氣和電線是否安全
- 家具和裝潢必須「防火」
- 房東必須加入政府核准的「押金保障機制」。如果有爭議,押金保障機構會先墊付押金給房客,再向房東求償
- 房客可以上「押金保障機構」的網站查詢房東是否以前就有爭議
- 租約內容、租約長度和租金調整都有規定

這些都可以在英國政府網站上找到:https://www.gov.uk/renting-out-a-property/landlord-responsibilities或 https://www.gov.uk/renting-out-your-property-scotland

立委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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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10174-1.aspx

解租屋亂象 陳節如提租賃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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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5/03/21 15:31 最新更新:2015/03/21 15:40
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左2)等人21日在立法院召開記
者會,主張欲解決租屋亂象,應將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
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消保法,並訂住宅租賃專法。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攝 104年3月21日

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左2)等人21日在立法院召開記 者會,主張欲解決租屋亂象,應將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 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消保法,並訂住宅租賃專法。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攝 104年3月21日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1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等人今天主張,解決租屋亂象,應將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消保法,並訂住宅租賃專法。

媒體報導,張姓房東事件戳破租屋市場的險惡瘡疤,陳節如、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制定住宅租賃專法保障租屋雙方權益,輔導租屋市場正向發展。

花敬群說,租屋市場因政府長期忽視,淪為被政府、產業等不重視的黑市,台灣租屋市場每年創造的產業價值約新台幣1000億元左右,是非常大的產業,卻淪為黑市,在沒有法制化、專業化的經營管理下,這個體系是經濟學所稱劣等財的一個市場。

陳節如建議,出租3戶以上的房東視為營業行為,立即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從大專院校周邊優先查核;檢討修訂民國91年制定的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

在制定「住宅租賃專法」部分,陳節如說,法案應完整規範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訂立出租住宅最低屋況品質水準、租屋資訊納入登錄及揭露,並建立房屋履歷制度可公開查詢,針對好房東、好房客、好房屋機型評鑑及推薦。

其他內容部分包括研定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及專責機構,縮短處理時程、相關專業服務與行業扶植,相關證照與行業管理。10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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