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絕大多數會員多半是中小型事務所,會計師公會的口徑自然是從中小型事務所的角度來為自己辯護。力霸王家在市場上風評不佳,從公司搬錢的傳聞也不是第一次有媒體報導,怎麼會說經歷盤點、函證等過程,都有無法控制的風險?如果有無法控制的風險,當初不就不應該承接,不應該簽字?
現代審計是從風險出發。風險在哪裡,查核工做就做到哪裡。不是盤點、鑑價、函證通通做完就沒事,有事就不關會計師的事!
真的愛惜自己名聲的會計師,是不會去承接這些市場上傳聞沸沸揚揚的客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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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開鍘 金管會球員兼裁判 會計業反彈 三大公會不滿會計師遭重懲,建議廢除證交法第37條處罰過重條文,盼管理一元化,回歸經濟部
2007/1/19 經濟日報 記者王慧馨/台北報導
力霸事件重懲簽證會計師,引發會計師界不滿,三大會計師公會認為金管會「球員兼裁判」,處罰決定太急、太重,沒有經過客觀第三者充分討論;公會希望修法讓會計師的管理回歸一元化,建議立委廢除證交法第37條對會計師處罰過重的條文,並希望主管機關回歸經濟部。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敏弘指出,金管會在很短時間內就決議撤銷兩名會計師簽證上市櫃公司的資格,對講求名聲的會計師來說是很重的處罰,職業生涯形同告終。就算經過行政救濟,最快一年後推翻原決議,對會計師的傷害也已造成。
三大會計師公會的理監事對此同聲譴責,認為金管會動用的行政處分太急太重,在金管會本身監督責任也遭受質疑的情況下,此舉無異「球員兼裁判」,希望藉處分會計師轉移注意力;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羅淑蕾日前就說,將極力爭取會計師的權益,必要時不排除走上街頭抗爭。
林敏弘指出,律師、記帳士等行業,都只有懲戒委員會的處罰程序;會計師,除了會計師法的處罰外,還有證交法第37條規定,讓主管機關可動用行政處分,形同雙重懲戒;證交法174條的刑事責任規定中,會計師的處罰甚至比主事者還重,相當不合理。因此公會希望刪除證交法37條,讓會計師比照其他行業的懲戒程序,回歸管理一元化。
力霸事件已造成會計師圈的信心危機,由於會計師不像檢調,沒有搜索或調查權,在經歷盤點、鑑價、函證等過程,都有無法控制的風險,「誰也無法保證自己簽證的公司百分之百沒問題」。林敏弘說,博達案處分會計師停業兩年已很重,這次更重,再這樣下去,造成劣幣逐良幣,老鳥會計師了解風險,都不敢簽證,只好讓剛出道的會計師去簽。
公會認為,會計師的賠償應符合比例原則,否則簽證公費假如只有三、五百萬元,卻要賠上數億元,就太不合理,應該訂定公費的幾倍為最高賠償上限。不然會計師都要到金管會抗議,甚至簽證前必須先脫產。
林敏弘說,會計師簽證的案子八成屬於非上市櫃公司,規範公司的商業會計法、公司法等都由經濟部主管,但會計師卻屬金管會管轄,由於金管會在沒有立即危險的急迫性下突然重罰會計師,讓會計師界感到不服氣,希望會計師的主管機關改為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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