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個人所得稅率低嗎?
英國的個人所得稅率一直都很高,不過只分兩級:20% 和 40%。一般畢業生的薪水,如果是從事像店員之類的工作,起薪會在年薪 2 萬英鎊左右。2 萬英鎊適用的所得稅率就是 20%,但是如果薪水在約 3 萬 5 千磅以上,就會適用 40% 的稅率了。
台灣的個人所得稅級距由 6% 起跳,然後是 13%、21%、30% 和 40%。乍看之下似乎大部分的人適用的稅率都比英國低很多。不過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英國沒有所謂健保費。英國人看醫生去醫院看病開刀治療完全免費,也不用付所謂掛號費;而這個醫療體系(NHS)所有的經費,都是政府出錢,也就是說英國的「健保費」是從個人所得稅裏出的。
台灣的健保費目前在 5% 左右,如果把健保費考慮進去,放在和英國相同的比較基礎上,台灣實際上的所得稅率應該是 11%、18%、26%、35% 和 45%。台灣實際上的個人所得稅率其實不會比英國低!(也許會有人爭論健保費部分是由政府和雇主負擔,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管是政府負擔或雇主負擔,其實還不是都是由薪資裏扣下來的!)
更不公平的是,台灣的健保費只採用「薪資所得」計算,只有領薪水的人要繳健保費。靠資本利得(買賣股票和房地產賺錢)的人,是不用繳健保費的!
-------------------------------------
「健保費」應更像「健保稅」
【經濟日報╱社論】 2010.10.29 01:39 am
沉寂若干時日的二代健保,最近又受到注意,卻是六大工商團體聯合表達反對意見。由於工商界領袖齊聚一堂代表台灣的經營者興師問罪,積極推動二代健保的馬政府不能當做馬耳東風,置若罔聞。
工商界大老關切的重點,多放在一些久受抨擊但遲未見改善的技術問題上,諸如醫療資源浪費、藥價黑洞、國外居民低繳保費揩健保的油等;這些問題不論一代健保、二代健保都應全力以赴、剋日解決,因而為此反對二代健保,不具特殊意義。
比較具有針對性的,是工總常務理事痛批二代健保像在繳「健保稅」,而非「健保費」。由於擴大費基,將薪資以外的其他收入,也依所得稅的課稅方式,納入收取健保費的基準之中,的確令健保費更趨近實施多年的所得稅制度。不過,這與過去比較像健保費的一代健保而言,的確是一大進步。真正令人遺憾的是,二代健保的收取方式更接近所得稅,但仍遠遠劣於所得稅;因而問題不在於它是不是健保稅,而是為什麼在更優越的所得稅行之多年下,硬要以遠比所得稅更不公平的「健保稅」做為健保的主要財源。
一代健保最大的缺陷,就是只向薪資所得者收健保費,而且不論貧富,一律收取相同的費率。單一費率的改善所得分配效果,當然比不上累進稅率,就此而言,已遜於所得稅一籌。更嚴重的是,健保只向薪資所得者開刀,而放過其他任何所得來源,但造成當前貧富差距快速擴大的元凶,正是薪資所得成長停滯,而非薪資所得日漸膨脹。現有的所得稅制,儘管對於投資土地、股票等資產而產生的資本利得幾乎一概免稅,因而使納稅重擔多半落在薪資所得者身上,但到底還有一小部分是由非薪資所得者負擔。一代健保卻是連這一部分也全予豁免,使健保費成為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收費方式。
基於此一極大偏差,也為了擴大費基廣開財源,二代健保最重要的改革,就是要消弭健保費的費基與所得稅的稅基之間的缺口;儘管資本利得的漏洞仍難完全杜絕,但到底已比過去高明太多。若據此抨擊二代健保的健保稅,實在是對二代健保的極大誤解,我們反而應該要求二代健保更像所得稅,加上適當的累進精神,會讓弱勢族群得到更大的福利。
所得稅與健保費除了費率是否累進的差異外,所得稅設有十分寬厚的免稅額與扣除額,由於其金額人人相同,對弱勢者的保障遠大於高所得者,使其負擔的公平性相對增加;至於健保費,不論一代、二代都無此設計,對經濟能力相對弱勢者的保障乃大為降低,比所得稅更為不如。
因此,全民健保實施以來,每有虧損發生,各界即大罵失色,認為虧損必須由全體納稅人填補,乃是天大的禍事。其實,正好相反!不僅虧損的缺口,如果全部健保經費都由所得稅支付,反而是全民的福音。
由於二代健保向所得稅趨近,將收費的所得範圍擴大,我們相信今天因給付薪資而承擔高額健保費的企業經營者,反而會減輕其負擔,工商團體應在實施之前,與健保單位好好將這筆帳算清楚;並強力監督衛生署,消除醫療浪費、藥價黑洞、低收海外居民健保費等問題,更應以其經營方面的真知灼見,借箸代籌,提出更有效的改善方案。
除此之外,在健保費仍無法企及所得稅的公平精神前,我們期盼二代健保的設計者與立法者,必須採取所得稅的做法,進一步改善對弱勢民眾的收費辦法,如六大工商團體所建議的,由政府編列社會預算予以補助,就是一個非常值得重視的方向。
【2010/10/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